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8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邱实)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8月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法庭副庭长彭笑美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直播间,在线为网友解答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疑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周二之约”直播现场。记者陈启 摄
问:砍伐自己种的树会不会犯法?
答:砍伐自有林木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且数量较大的行为。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对于一年内多次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因此,无证砍伐或是超强度、超范围砍伐,即使所砍林木为自己所有,也可能成立本罪。这不仅针对正常生长的树木,对于“风倒木”“水倒木”“火烧木”“虫害木”等因自然灾害损毁的树木,同样也都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砍伐。森林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与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大家切莫贪图眼前利益,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不仅要负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问:我家的树木被他人焚烧引燃,如何维权?
答:该名网友反映的问题涉及林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如果该名网友对案涉林木种苗享有林权,即对该承包地林木享有使用权、经营权等权利,他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专章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了权利主体在承包地上的权利,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林木损失。
直播结束后,彭笑美法官将作为轮值法官继续留在专栏在线答疑两周。
点击一键问法官↓
链接地址:https://m.app.dawuhanapp.com/ih5page/play/7W9Q0Tto?code=031kNa0w3l6TeZ2oRA0w3VV6Hp4kNa07&state=ccija3b51ssacme7a4kg
点击、扫描下图武汉中院“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在线服务”,可进行立案、调解、查询和缴费:
【编辑:商佩】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59222222。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kin0207@126.com
Copyright 2015-2022 全球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009784号-11 联系邮箱:85 18 07 48 3@qq.com